关于实施“慈善物资救助“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协会(筹委会)、民政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市慈善总会2005年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帮助城乡特困家庭过一个温暖的冬季,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决定从11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实施“慈善物资救助”工程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慈善物资救助”工程项目是对城镇和农村特困家庭实施救助的民心工程,2005年救助物资主要以冬季棉衣、被褥等生活用品为主。各县市区要按照《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好事办好。
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明确救助对象,确保救助物资到位,不搞重复救助。要把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灾民、“三老”优抚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户被救助的特困家庭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备手续,搞好总结。申请批准和发放手续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凡属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直接救助的特困家庭,各县市区汇总审核后,将救助的特困家庭名单和《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特困家庭审批表》于11月28日前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联 系 人:张胜利
联系电话:2253855 传真 2253676
附:1、《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2、《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工程指标分配表》
3、《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特困家庭审批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和市慈善总会宗旨,对城乡特困家庭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作出贡献。
二、救助原则
按照“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依据全市慈善物品活动实施方案,坚持为政府救助拾遗补缺,为城乡特困家庭排忧解难、送温暖、献爱心,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救助范围、人数及标准
(一)全市城镇和农村中的特困家庭。其中特困家庭中的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灾民、“三老”优抚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生活特困户给予优先救助。
(二)慈善物资救助工程是我市六大救助工程之一,是依托全市慈善连锁超市,采取市、县(市、区)连动的方式对城乡特困家庭实施救助。全市共救助特困家庭3000户,其中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救助1000户,每户救助物资价值150元;县市区救助2000户,其中救助城镇特困家庭1000户,每户救助物资价值200-400元,救助农村特困家庭1000户,每户救助物资价值200-300元。全市共计发放救助物资价值100万元。
(三)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救助的县市区城镇特困家庭,每户救助物资价值为150元,县市区需匹配救助物资价值150—200元。其中救助新、旧物品价值比例为6:4 。
四、救助程序
(一)凡申请救助的特困家庭,均填写《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特困家庭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村(居)上报、镇(乡、办事处)调查核实证明并盖章,由县级慈善机构和民政部门审批。
(二)县市区对市级救助的特困家庭要报市慈善总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三)所有救助对象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无异后,发放救助物资。
五、慈善救助物资发放形式
(一)救助对象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定确认,市、县(市、区)慈善部门发放救助充值卡,被救助人持卡到户籍所在地慈善连锁超市领取所需救助物品。
(二)慈善连锁超市内新品物资,在每品种单价(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定价)基础上,按20%的救助额抵减救助卡金额;其它清洗、消毒后的衣物、被褥和旧电器等,按折价金额等值抵减救助卡金额。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慈善机构和民政部门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好事办好;
(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确保救助对象准确,资助物资到位,不搞重复救助。此次活动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备手续,搞好总结。监督制约和发放手续等各项工作,要严格程序操作,规范项目管理。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进行总结,要向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写出救助活动的书面报告。
二○○五年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2:
济宁市慈善物资救助工程指标分配表
|
单位 |
城镇特困家庭(户) |
农村特困 家庭(户) |
合计 | |
|
市级救助 |
县市区救助 | |||
|
市中区 |
200 |
100 |
|
300 |
|
任城区 |
50 |
80 |
90 |
220 |
|
兖州市 |
50 |
80 |
90 |
220 |
|
曲阜市 |
50 |
80 |
90 |
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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