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公益活动
2006年全市“情暖万家——烛光工程”
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尊师重教,意义深远。第二十二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为了支持和发展当代教育事业,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公益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市慈善总会宗旨和教育优先、人才强市战略,对在农村地区的贫困中小学教师给予慈善救助,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同时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教育,尊重爱护教师,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做出更大贡献。
二、救助原则
按照“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和市慈善总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为政府救助拾遗补缺,为困难教师送温暖、献爱心,排忧解难。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救助人数及标准
(一)全市农村(特别是滩区、湖区、库区、山区)特困中小学教师,实施计划生育的特困教师优先救助。
(二)此次“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公益活动,是我市六大慈善救助工程、十二个救助项目之一,重点资助“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展好的县市区,全市下联动,共救助特困教师80人,其中市慈善总会救助28人,县市区配套救助52人,救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左右。
四、救助程序
(一)凡申请救助的特困教师,均填写《济宁市慈善总会救助特困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村、乡镇(街道)盖章证明,由县市区民政、慈善机构和教育部门入户核查后汇总上报。
(二)市慈善总会对县市区上报的救助人员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审批。
五、救助金的发放
市慈善总会定于教师节前由市领导将救助金全部发放到特困教师手中。各县市区举行2006 “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各县市区配套救助特困教师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无配套救助计划的,市慈善总会不予救助(指标另下)。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在汲取去年“情暖万家——烛光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各地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把好事办好,把“情暖万家——烛光工程”这个项目长期坚持下去。
(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入户调查、走访核实,确保救助对象准确,资金及时到位。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专项审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备手续,搞好总结。审批和发放手续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程序操作,规范项目管理,避免出现重复救助现象。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民政、教育部门要确保各种文字声像资料准确无误(救助现场情景照片4张),连同总结两份,一并于2006年9月底前报送市慈善总会审计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