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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施“爱心复明”项目----救助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

发布时间:2006-11-25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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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全市慈善救助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

“爱心复明”项目实施方案

 

老年性白内障是一种常见多发性疾病,在我市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中,特别是农村偏远山区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多因经济拮据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从而造成视力残疾。为减轻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痛苦,为他们献上一份爱心,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实施“爱心复明”救助项目,该项目是我市2006年六大慈善救助工程之一“爱心助残”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时间:2006年 11月下旬至2007年11月底

二、救助条件:全市范围内贫困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均可以报名申请救助。

三、救助资金来源、救助人数及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省、市、县慈善机构年内“慈心一日捐”募集的善款和定点医院的减免,全市共救助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200例,救助标准平均每例为3000元,共计60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救助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20例,县市区慈善总会(筹委会)或民政部门配套救助80例。

四、定点医院:

1、市慈善总会救助的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其免费手术定点医院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院、千佛山医院。

2、县市区慈善总会(筹委会)或民政部门配套救助的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其免费手术定点医院为辖区内有良好手术条件和资质的县级医院。

五、救助程序:

1、凡申请救助的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可到县市区慈善总会(筹委会)或民政部门报名,同时领取《济宁市慈善“爱心复明” 救助项目贫困证明审批表》。

2、县市区慈善总会(筹委会)、民政部门负责对报名患者的调查、初选和汇总,由市慈善总会会同有关医疗专家对患者是否符合手术条件进行筛查,被确定为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可持村(居)、乡镇(街道)、县(市区)出据意见的《济宁市慈善“爱心复明”救助项目贫困证明审批表》,到市慈善总会开据介绍信,到定点医院进行手术。

六、要求

慈善“爱心复明“救助项目工作量大、分布面广,各县市区慈善总会(筹委会)、民政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统一规划、上下联动的原则。11月下旬市慈善总会将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举行慈善“爱心复明”救助项目启动仪式,被救助患者手术名单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六年十一月

济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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