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年内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慈善组织网络体系
济宁市任城区积极推进基层慈善组织机构建设,为社会奉献爱心和慈善救助提供健全完善的平台。3月21日,任城区政府就建立基层慈善组织机构发出通知,求各镇(街道)
《通知》还就镇(街道)、村慈善组织机构名称、人员配备、创始基金筹集作出了明确要求。乡镇基层慈善组织统一命名为“任城区慈善总会**镇(街道)分会”,原则上由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任会长,镇(街道)民政办主任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村级机构统一命名为“任城区慈善总会**镇(街道)分会**村慈善工作联络站”,村委会主任任站长,设联络员2—3人。镇(街道)慈善分会创始基金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采取财政出一点、部门与企业赞助一点、会员交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的办法进行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