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最具爱心企业”和“慈善之星”人选开始推荐
全省“最具爱心企业”和“慈善之星”人选开始推荐
为大力倡导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作用,省慈善总会、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和省广播电视局共同发起2007年度“最具爱心企业”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我市推荐人选活动自即日起开始接受社会各界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日。
2007年度全省“最具爱心企业”和“慈善之星”各评选10名,热心慈善事业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各评选若干名。企业评选条件:企业经营诚信守法,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注重维护环境质量,慈善意识强,主动承担公民社会责任,鼓励员工参与慈善义工活动等。个人评选标准:慈善意识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捐赠与慈善义工活动,为慈善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持、义务服务等,事迹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各市慈善总会按照评选的条件,推荐所辖区域内候选企业与个人,由评选活动组委会统一评定授予。
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传真: 2253855 2253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