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最具爱心企业”、“最具爱心品牌产品”评选活动启动
日前,孔孟之乡“最具爱心企业”、“最具爱心品牌产品”评选活动启动。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济宁日报社、市消费者协会主办,济宁电视台、济宁广播电台、齐鲁晚报•济宁记者站、都市晨刊协办,推荐报名从即日起至5月18日止,联系电话2253855、2219393。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为我市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及其品牌产品,倡树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进一步继承发扬孔孟之乡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提升公众慈善意识,营造慈善氛围。“最具爱心企业”的评选条件为,企业经营诚信守法,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注重维护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平衡;慈善意识强,企业领导热心慈善事业,企业主动承担公民社会责任,慈善活动与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期发展战略紧密联系;企业设立具体部门、人员承办慈善捐助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设有慈善工作站;企业依法开展捐赠工作,员工捐赠达到或超过日平均工资,单位捐赠达到或超过日平均利润,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项基金;企业内部慈善氛围浓厚,职工团结互助,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效;企业鼓励员工参与慈善义工活动,事迹突出;单位慈善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最具爱心品牌产品”的评选标准为,企业产品社会声誉好、诚信度高,在进入济宁市场销售(或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捐赠行为,吸引、带动公众参与慈善活动;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质量合格,属行业知名品牌,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消费者满意程度高;企业产品通过销售、义卖、捐物等行为,用于赈灾、救助弱势群体,累计捐赠慈善资金数额较大的。据了解,“最具爱心企业”和“最具爱心品牌产品”各评选10名,热心慈善事业先进企业和热心慈善品牌产品评选若干名。7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获奖企业及品牌产品可在商品销售、宣传、广告中使用市慈善总会标识,并标注“最具爱心企业”和“最具爱心品牌产品”字样,其使用资格为两年。对适合群众消费的“最具爱心品牌产品”和“热心慈善品牌产品”可获准进入济宁慈善超市各连锁店经营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