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慈善组织创建示范点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展开
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深入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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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市基层慈善组织创建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自11月下旬至12月底,采取县市区自查和验收组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上报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基层慈善组织创建示范点进行逐一检查验收。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把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自查过程,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督促工作落实的过程,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整改,促进创建工作任务的进一步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按照市民政局济民字〔2009〕47号文件精神和《济宁市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建设规范》规定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切实保证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拟于2011年初召开全市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建设现场会,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命名挂牌一批市级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
通知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基层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有一个大的提升,进一步夯实慈善事业发展基础。
为加强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以林光副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和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为成员的检查验收工作组。12月6日,工作组先后深入到市中区和微山县,对武胜桥社区、留庄镇、驩城镇、夏镇街道和微山县春蕾物资有限公司等基层慈善组织创建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标志着全市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创建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