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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1-05-25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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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介绍2011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有关安排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民政局局长徐建设就捐赠活动的新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市红字会常务副会长刘健就善款的公开透明回答记者提问

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监事长林光就捐赠范围、捐赠活动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等回答记者提问

有关媒体记者提问

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及市慈善总会部分社会监督员和慈善义工参加

 

    5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在济宁运河宾馆举行2011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莫成伟,市民政局局长徐建设,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健,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监事长林光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洪鹏主持。
    发布会上,莫成伟介绍了2011年我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有关安排情况。徐建设、刘健、林光分别回答了记者关心的有关捐赠问题。
    中央、省驻济新闻单位和市直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以及市慈善总会部分社会监督员和慈善义工参加了发布会。
    2011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外,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主以设立冠名基金和定向捐赠等形式进行慈善捐助。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多种形式的捐赠,包括捐赠库存和积压的未使用物品(物品折算的价款作为捐赠款)。
    捐赠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今年继续扩大捐赠范围,向基层农村延伸,在广大农村群众中倡导“一元钱一份爱,帮助他人快乐自己”为主题的和谐互助精神。
    捐赠活动从即日起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5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进行广泛发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第二阶段为集中捐赠阶段(6月初—7月上旬)。款物捐赠与基金认捐同步进行。各级党政机关示范带头,带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将“慈心一日捐”活动推向高潮。适时召开济宁慈善大会,表彰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三阶段为扩大成果和总结阶段(7月中旬—7月底)。启动“牵手爱心助学行动”等慈善助学项目,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的捐赠热情。7月底,全面总结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市、区)捐赠情况,并向全市进行通报。
    所募善款用于全市慈善和红十字救助工程项目。按照归口募集的原则,募集资金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慈善总会或分会分别负责接收,其中教育、卫生系统捐款由红十字会组织接收。市直除教育、卫生系统的捐款交市红十字会外,其余捐款全部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中央、省属企业认捐设立慈善冠名基金的,按照省慈善总会要求由市级慈善总会负责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
    市“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捐赠情况由市“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通报。全部捐款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监督。活动结束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在济宁各大新闻媒体和济宁民政信息网、东方圣地慈善网、济宁市红十字网站上公告捐赠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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