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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全市“情暖万家”救助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22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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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慈字[2010]3号

 

 


 

关于开展2011全市“情暖万家”

慈善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民政局: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温馨过节,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以“慈善助困解民愁,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在实施慈善救助项目的同时,开展“慈爱暖冬”系列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扶困难群众,进一步扩大救助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上旬——2011年1月下旬

二、活动内容

1、实施慈善项目救助。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开展“情暖万家”慈善救助项目,投入救助款物1000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 32990人(户)。

2、开展“慈爱暖冬”公益行动。通过“凝聚每份爱,情暖万家心”主题捐赠、“慈善大篷车”下乡送温暖、关爱千名贫困独居老人、爱心牵手千名贫困孤儿等系列活动,凝聚社会爱心,对全市城乡贫困家庭和特定弱势群体进行结对帮扶救助。授予捐赠典型单位和个人相应荣誉称号。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搞好配套。各级慈善、民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安排好各救助项目,严格按照救助计划,足额列支救助款物,搞好配套救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救助款物务必于2011年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户。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争取开辟“慈善助困,情暖万家”专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做好活动的追踪报道和捐赠典型的重点宣传工作,积极整合慈善资源,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增强救助活动效果。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坚持慈善救助原则,严格操作程序,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公开透明。各级慈善、民政部门要大力协作,严把救助审核关,确保救助对象准确,避免重复救助。救助活动的全过程要由慈善社会监督员参与,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向市慈善总会写出书面报告。市慈善、民政、审计等部门将联合组成调查评估小组,对县市区资金配套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估救助效果。对虚报救助数据、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的救助活动中减少或不予资助。

 

附件:2011全市“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市“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华慈善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践行慈善宗旨,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实施慈善救助,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慈善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社会各界的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通过“慈爱暖冬”公益行动,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活动原则

坚持“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原则;坚持为政府救助拾遗补缺、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的原则;坚持避免重复救助,发挥慈善救助最大社会效益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活动主题

慈善助困解民愁,温暖和谐进万家

四、救助对象

全市范围内城乡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类家庭,因大病、灾害等原因造成困难、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单亲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三老”优抚对象、困难独居老人、孤儿和残疾人均可申请救助。

五、活动内容

自2010年12月上旬至2011年1月下旬,市、县、乡、村四级慈善组织联动开展2011全市“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共投入善款1000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计划列支280万元,县市区配套资助72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2990人(户)。配套开展“慈爱暖冬”系列公益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一)实施慈善项目救助。分为困难群众救助、大病家庭救助、购药援助三个项目进行。

1、困难群众救助。活动时间为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1月下旬。全市列支善款754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1020人(户),其中市慈善总会资助245万元,救助7400人(户)。分三个层面进行救助。

(1)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活动时间为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下旬。全市列支52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680户。其中市慈善总会资助147万元,直接救助4800户,每户发放价值300余元的棉衣被和粮油等节日生活物资。

(2)贫困独居老人救助。活动时间为2011年1月初。全市列支141万元,救助4670名城乡贫困老人。其中市慈善总会列支68万元款物,救助1600名城乡贫困老人,为1000名城乡贫困老人每人发放价值500元的粮油和保暖内衣等节日生活物资,为600名贫困五保老人每人发放价值300元的羽绒服。

(3)贫困孤儿救助。活动时间为2011年1月中下旬。全市列支85万元,救助2670名城乡孤儿。其中市慈善总会资助30万元,救助1000名,每人发放价值200元的羽绒服、书包和100元压岁钱。

2、大病家庭救助。活动时间为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中旬,全市列支善款231万元,一次性救助城乡大病特困家庭1470户。其中市慈善总会资助20万元,每户救助2000—5000元。

3、购药援助。活动时间为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下旬,市慈善总会资助15万元,为500户市直单位特困疾病职工发放爱心购药卡,每户300元。受助对象可持卡就近到慈善定点药店购药。

(二)“慈爱暖冬”公益行动。开展四项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1、“凝聚每份爱,情暖万家心”爱心捐赠活动。从2010年12月上旬开始,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捐赠款、物(评估折合)达到一定数额的单位和个人,活动主办单位联合授予其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凡捐款2--20(含)万元或物资5--50(含)万元的单位,授予“孔孟之乡慈善爱心单位”荣誉称号;捐款20--50(含)万元或物资50--200(含)万元的,授予“孔孟之乡慈善事业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捐款50万元或物资200万元以上的,授予“孔孟之乡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对协议10年以上,每年捐款3万元以上的单位,将给予设立慈善专项冠名基金。

凡捐款1000元以上的个人,授予年度“慈心公民”荣誉称号;捐款5000元或物资2万元以上的,授予“慈善事业贡献奖”;捐款10000元或物资5万元以上的,授予“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2、“慈善大篷车”下乡送温暖活动。2010年12月下旬启动,“慈善大篷车”下乡送温暖活动,市县慈善大篷车深入到基层农村,将困难群众急需的米、面、油以及新品棉衣被等生活物资送到部分特困户家中。

3、关爱千名贫困独居老人慈善公益活动。2011年1月初启动“守望结对”关爱独居老人活动,各慈善义工团结对帮扶独居老人。慈善义工走上街头宣传劝募,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及社会各界为独居老人捐助款物。

4、爱心牵手千名贫困孤儿公益活动。春节前,与济宁日报都市晨刊联合开展“手牵手·情系情·心连心”爱心结对贫困孤儿慈善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通过“爱心邮递”,将羽绒服、书包和压岁钱速递到孤儿手中,帮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六、救助程序

市慈善总会直接救助的困难群众,由县市区慈善、民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救助对象,填报《济宁市“情暖万家”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县市区)》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和特困证明一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市慈善总会审批。县市区按要求搞好配套救助,同时提供配套救助人员名单。

七、款物发放

(一)市直困难职工救助。由市慈善总会将慈善爱心卡和爱心购药卡直接发放到受助人手中,受助人持卡到第一慈善连锁超市和慈善定点药店领取所需节日生活物品及药品。对居住偏远、领取不便的困难群众,慈善、民政部门以慰问的形式,把节日生活物品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市慈善总会救助物资(包括社会指定捐助部分)将统一配送到县市区。

(二)通过“慈善大篷车”下乡送温暖等活动形式,直接将米、面、油以及新品棉衣被等生活物资送到部分困难群众手中。

(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进行定向救助、结对帮扶,直接将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四)通过主办单位领导走访慰问和慈善义工入户服务等形式,将党和政府的关爱、社会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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