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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3-07-10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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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政府决定2013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捐赠活动从即日起启动至8月底结束。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集中捐赠阶段,款物捐赠与基金认捐同步进行。全部募集资金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慈善总会或分会分别负责接收。所募善款将用于全市慈善救助工程项目。
    捐赠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倡导个人捐赠1天以上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外,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主、居民家庭和个人认捐慈善冠名基金。今年继续扩大捐赠范围,向基层农村延伸,采取设立慈善互助基金方式,在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普遍倡导“一元钱一份爱,帮助他人快乐自己”为主题的和谐互助精神,开展“慈心一元捐”活动,所募善款全部注入互助基金。
    市“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捐赠情况由市“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通报。全部捐款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监督。活动结束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在济宁新闻媒体和济宁民政信息网、东方圣地慈善网站上公告捐赠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捐款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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