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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组织学习贯彻《慈善法》

发布时间:2016-04-27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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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组织学习贯彻《慈善法》

4月7日下午,市慈善总会组织学习贯彻《慈善法》。市慈善总会会长刘景伦逐章逐条领学了《慈善法》,驻会副会长郝进、贾丽建、李卫国以及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各部负责人参加。

逐章逐条学习后,与会人员就如何依法行善,规范、引领、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展开了探讨。刘景伦指出,《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对慈善机构的设立、运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既为慈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慈善活动划定了底线,更为慈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要以学习宣传慈善法为契机,解放思想、适应形势、转变方式、创新转型,着力提升自身竞争力、公信力,努力壮大发展慈善事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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