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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法律援助项目

发布时间:2009-04-27 信息来源:慈善义工网 责任编辑:慈善义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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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法律援助项目

一、目的:

为使社会上更多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设立该项目。

二、服务对象:

实际支出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的家庭。

三、服务内容: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项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向市慈善总会申请义务援助:

1、争取有关待遇请求提供帮助的;

2、民事纠纷请求提供帮助的;

3、刑事案件请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宣传法律知识。

四、服务方式:

   仅就服务范围内的事项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其保护权益的途径和方式。特殊情况下,经过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批准,可有义工队伍中的职业律师提供其他方式的法律援助。

五、服务要求:

1、不得拒绝为符合服务条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

2、不得借服务之机收取财务;

3、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4、不得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5、不得徇私枉法。

六、对义工的要求:

1、公、检、法机构的司法人员、政府机构的公务人员优先;

2、具有执业律师资格者优先;

3、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的专业人士、大专院校法学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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