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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慈善精准扶贫“情暖万家”市直困难干部职工救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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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慈善精准扶贫“情暖万家”

市直困难干部职工救助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市直困难职工的慈善救助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2019年春节前继续在市直困难干部职工范围内实施慈善精准扶贫“情暖万家”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加强与政府社会救助的衔接,组织开展好对市直困难干部职工的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温暖送到困难干部职工的心坎上,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因重大疾病、突发性灾害、重残等致贫的100户市直特困职工家庭(救助对象限于在职干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已纳入元旦、春节期间政府救助范围内的除外)。

各部门、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名救助对象,无符合条件的可不予申报。

救助标准为每户发放一次性慈善救助金2000——3000元。

三、救助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干部职工直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济宁市慈善精准扶贫“情暖万家”市直特困干部职工救助审批表》(附后)一式两份,并提供由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及相关医疗结算单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特困干部职工所在单位接到申请后,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调查核实意见,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市慈善总会审查。

3、经市慈善总会审核认定后,由市慈善总会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通过走访慰问、本人领取、举行发放仪式等形式,于春节前将慈善救助金全部发放到受助特困干部职工手中。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好此次慈善救助活动,明确专人负责,阳光透明操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将有限的慈善资金用于最困难干部职工的救助,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加大救助宣传力度,让困难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广泛、积极地参与慈善、支持慈善,引导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

联系电话:2373755,联系人:尹延苓

济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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