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基金救助实施情况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关爱孤独症儿童“帮助一群人,温暖一座城”的指示精神,2026年1月济宁市慈善总会继续实施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申报、募捐三项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具有济宁市户籍、生活困难的0—17岁孤独症儿童家庭实施康复援助和生活救助。按照诚信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慈善协会入户调查,县(市、区)慈善总会审核把关,拟对符合康复援助条件的17户(孩)、符合生活救助条件的409户(孩)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实施救助。现将拟救助人员信息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不符救助条件的,请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3月25日
监督电话:0537-2373755。
附件:
1、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生活救助)汇总表
2、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康复援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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