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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7 信息来源:慈善义工网 责任编辑:慈善义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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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慈善总会义工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义工中心、各市直义工团:

为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会议精神,推动义工义务服务活动健康发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各级各类慈善组织义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宁市慈善总会慈善义工义务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济宁市慈善总会慈善义工义务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济宁市慈善总会义工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济宁市慈善总会

慈善义工义务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慈善义工义务服务活动的大众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慈善义工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义工义务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推动义工义务服务大众化、经常化、规范化,为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传承文明、服务社会

三、活动原则

坚持组织引导、鼓励奉献的原则;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坚持服务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坚持市、县、乡、村级慈善义工组织联动的原则。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关爱贫困独居老人”救助项目,组织慈善义工为空巢老人提供水、电线路的故障排除和定期巡检维护、管道疏通、卫生保洁、房屋修缮、免费体检、义诊、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等义务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义工中心,金宇商贸公司、九巨龙、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方职校等慈善义工团)

2、开展文明行为大劝导活动。组织培训一批文明礼仪传承者,宣传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公共环境整治,在城区各主干道、交通路口、观光景点、公共场所,帮助清理垃圾、野广告,参与公共设施保护,制止、劝导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声喧哗、攀折树木、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参与文明排队、乘车让座、关爱他人等文明劝导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义工团中心,汽车北站、汽车总站、广联医药公司、中学生、山东理工学院、社会一团、社会二团、社会三团等慈善义工团)

3、开展植绿、护绿、兴绿美化家园活动。组织义工发放宣传单,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响应市文明办见缝插绿的号召联合社区街道,协助广场、庭院、小区的绿化。(责任单位:中学生、山东理工学院、社会一团、社会二团、社会三团等慈善义工团)

4、开展城市文明宣传活动。组织义工以艺术表演等形式,进乡村、入社区、到公众场合宣传社会公德,倡导城市文明。(责任单位:慈善艺术团、中学生、山东理工学院、九巨龙等慈善义工团)

5、开展关爱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发挥媒体慈善义工团优势,广泛征集优秀童谣,深入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通过心里健康教育咨询等形式,协助学生正确面对网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力量。(责任单位:中西医结合医院、济宁师专附小、山东理工学院、北方职业技术学校、直播民生、都市晨刊、齐鲁晚报、广播电视台、中区电视台、济宁商报等慈善义工团)

6、开展和谐共建服务项目。组织城乡义工积极参与制止秸秆焚烧、乱倒建筑垃圾现象,保护城乡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义工中心,社会一团、社会二团、社会三团等慈善义工团)

五、活动要求

1、坚持规范化文明服务。各义工团要进一步加强对慈善义工的培训,有组织的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统一佩戴义工卡、证,携带慈善义工团旗。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和服务对象及周边人发生冲突。

2、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各县市区义工中心及义工团要尽快制定活动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慈善总会义工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及义工团活动方案(计划)将通过慈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义工团要切实组织好人员力量,按照方案有计划的组织实施有关活动,通过建立服务记录,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定期探访巡查等方式,确保活动实效。

3、发挥优势,深入宣传。各慈善义工团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有关媒体慈善义工团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报道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影响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义工队伍和义务服务行列。

六、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原则要求,市义工委负责全市义工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义工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工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及时召开慈善义工团联系会、调度会,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出现的有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服务活动有序开展。

2、规范服务管理。各义工团要健全义工活动档案,填报活动申报表,做好活动签到、义工服务时间统计,及时上报市慈善总会义工委员会及各县市义工中心,输入到义工电子管理系统(义工可登录济宁慈善义工网查询),以备义工年审晋级。

3、加强义工培训。积极推进义工培训制度,开办义工基础培训和礼仪培训,市直义工受训率要达90%以上,各县市区要举办1—2次大型义工骨干培训班。引导慈善义工树立“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服务理念,实行文明服务,讲求实效。

4、不断壮大义工服务队伍。市慈善总会义工委及各县市义工中心要广泛宣传,以典型引导带动更多爱心人士加入义工队伍和义务服务行列。年终义工人数城区要达到总人口数的5%,乡镇、村居达到1%,做到村村有义工。

5、推进义工服务基地和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在原有义务服务基地、义工文明服务窗口的基础上,今年市县慈善总会将再设立5处以上义工服务基地,推选命名5—10个义工文明服务窗口,为义工奉献爱心提供更多平台,激励义工(团)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6、实行表彰激励机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义工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市慈善总会义工委将对其优先晋升星级,并优先纳入“优秀慈善义工”评选范围,予以宣传表彰。对措施不力、进展迟缓、工作不到位的义工团,市慈善总会义工委将及时督促改进,活动没有开展、走过场的给予批评,年内服务时间达不到30小时的慈善义工给予劝退。

                    

 

                    济宁市慈善总会义工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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