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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慈善义工年审制度

发布时间:2009-04-27 信息来源:慈善义工网 责任编辑:慈善义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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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慈善义工年审制度

为加强义工的监督管理,准确评价义工的年度业绩情况,为义工表彰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审考核的对象: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个人义工。

(二)正式登记注册的义工团体。

二、年审考核的内容:

(一)培训记录。是否参加规定的培训(注册培训、网络培训、团队培训)。

(二)审核服务时间。年度总计服务时间不足30小时的不予通过。

(三)工作业绩。是否达到星级义工(晋星),达到几星级义工,是否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可获得济宁市慈善义工杰出贡献“银星奖”、终身成就“金星奖”等。

(四)是否有违纪情况。

(五)义工团、义工中心、义工站组织活动、会议及应急工作的参与率,活动出勤率。

三、年审考核结果认定

(一)对达标的合格义工在义工证上盖章,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长期坚持做义工的合格义工,年老以后可享受义工优待服务。  

(二)对不合格的义工,各义工团、义工工作站或项目服务组负责人要与本人谈话,了解其是否继续做义工,对明确表示不做的,要尊重个人选择,按程序办理退会手续,并在注册表上做出标记。

(三)未通过年审,以后想继续做义工时需要重新履行登记手续,经过注册培训、网络培训、团队培训方可参加服务工作。

四、年审的时间

每年2月28日前为年审时间,各义工组织统一将义工证上交至市慈善总会接受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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