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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公益活动

发布时间:2007-10-09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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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为支持和发展当代教育事业,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于农村,服务于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建设产业发达、城乡秀美、文化繁荣、民生殷实、社会和谐的新济宁做出更大的贡献,在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根据济宁市慈善总会2007年慈善救助计划,济宁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决定在2007年教师节期间开展实施“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救助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以特困教师救助为重点,改善特困教师的生活条件,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救助原则

坚持“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坚持为政府救助拾遗补缺、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特困教师排忧解难,送温暖,献爱心,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救助人数及标准

(一)救助范围及对象。全市范围内农村地区特困中小学优秀教师。实施计划生育的特困教师优先救助。

(二)救助人数。此次“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慈善救助特困教师,共救助100人,其中市慈善总会直接救助28人,县市区配套72人(未配套的县市区,市慈善总会不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救助程序

(一)凡申请救助的 特困教师,均填写《山东省慈善救助特困教师推荐表》,一式两份。经所在的村、乡镇(街道)盖章证明,由县市区民政、慈善总会和教育部门入户核查后汇总上报。

(二)市慈善总会对县市区上报的救助人员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审批。

五、救助金的发放

市慈善总会定于教师节前由市领导将救助金全部发放到特困教师手中。各县市区举行2007“情暖万家——烛光工程”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县市区配套救助特困教师人员名单于9月6日12时前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烛光工程”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由于项目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各主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精干力量专人负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各级慈善、民政、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被救助教师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为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避免重复救助,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慈善救助条件和程序,组织专人进村入户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在新闻媒体、慈善网站和村(居)、乡镇公告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慈善总会将组织专人对困难教师家庭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和上报材料不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完备手续,搞好总结。申请批准和发放手续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凡属济宁市慈善总会直接救助的特困教师,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总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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