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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施“牵手寒门学子,播撒慈善爱心”朝阳助学工程

发布时间:2007-10-09 信息来源: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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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牵手寒门学子,播撒慈善爱心”

朝阳助学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民政局、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

根据济宁市慈善总会2007年慈善救助计划,为全面推进政府主导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慈善意识,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教育,帮助他们成长,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决定于7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实施“牵手寒门学子,播撒慈善爱心”朝阳助学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朝阳助学工程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由于项目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各主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精干力量专人负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教育部门要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筛查工作,慈善、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被救助学生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为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避免重复救助,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慈善救助条件和程序,组织专人进村入户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在新闻媒体、慈善网站和村(居)、乡镇公告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慈善总会将组织专人对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和上报材料不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完备手续,搞好总结。申请批准和发放手续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凡属济宁市慈善总会直接救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各县市区要汇总审核后,将救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和《济宁市慈善救助高考特困新生申报表》、《济宁市慈善救助贫困优秀大中小学生申报表》,于8月5日前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市总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济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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