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慈善总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在2月26日召开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获悉,济宁市慈善总会被国家民政部授予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此次是继2004年对全国社会组织首次表彰之后的又一次全国范围的表彰活动, 595个社会组织获得了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荣誉称号。《表彰决定》指出,这次表彰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组织发挥作用,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济宁市慈善总会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秉持“创新强实力,公信促发展”的发展理念,带领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在善款募集、救助项目、超市运作、义工队伍、组织网络、公信力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全市慈善事业始终保持了旺盛的发展活力。济宁市慈善总会连年被评为“全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华慈善先进机构奖等荣誉称号。2007年圆满承办了2007国际慈善论坛。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先后荣获“济宁市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济宁市十佳服务窗口”荣誉称号,荣获。济宁市委宣传部、山东省委宣传部将济宁市慈善总会作为“关注民生,打造慈善事业品牌”的先进典型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省慈善总会、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先后全文刊发交流了济宁慈善工作经验。
济宁市慈善总会严格依法照章办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设立了监事会。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通过举办“慈善公开周”暨“慈善开放日”活动,聘请社会慈善监督员,探索建立了以财务公开为核心的敞开式现场公开、网上公开、新闻传媒动态公开与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慈善全公开体系,研究出台了《济宁市慈善全公开暂行办法》(济慈字〔2009〕3号),把公开工作延伸到了基层,将慈善机构的钱袋子和各项业务内容置于阳光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成功打造了“传播真爱•让爱放心”的济宁慈善公信品牌,省慈善总会在全省推广了济宁慈善全公开经验。






